牙克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YKS-CCPM-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牙克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招标,招标人为牙克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部门同意,现对该项目的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牙克石市兴安新城。
2.2资金来源:自筹。
2.3招标控制价:60000.00元。
2.4服务期限: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投标单位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施等要求上能满足本项目所需。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基本账户转账形式缴纳,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公司办理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仟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4日,报名单位可与投标人需知内所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牙克石市民生E区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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