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科尔沁右翼前旗林场管护站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科尔沁右翼前旗林场管护站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 (略) 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1.内蒙 (略) 公共 (略) (http://**)2.内蒙 (略) 兴安盟公共 (略)
(http://**)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内蒙 (略) 兴安 (略) 禧 (略) 2号 (略) 。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4日,共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腾越 (略)
联系人:刘思越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内蒙 (略) 兴安 (略) 禧 (略) 2号 (略)
招标人:科尔沁右翼前旗林 (略)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 (略) 公共 (略)
2.内蒙 (略) 兴安盟公共 (略)
(http://** 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兴安盟腾越 (略)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1日
附件:
林场管护站.pdf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