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2025年4月16日发布的《 (略) (略) 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招标公告等内容,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第一-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综合(略)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综合(略)级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略) 工程综合(略)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③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④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
(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 (略) ,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