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的房产房本目前正在办理中,已获房产部门批准。 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每周周二、周四(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吴女士* 。 3、本次转让房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须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4、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项目成交后,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6、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