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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发基字〔2022〕26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内蒙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我校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略) 科技、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申报,根据内蒙古科技厅、 (略) 科技局、财政局相关要求, (略) 做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及形式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有关项目定位、研究方向、申请人资质条件、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等要求。
2、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基金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申请人须遵守科研信用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经费预算支出符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
3、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自治区申报系统中已经设置了各基金依托单位允许申报名额。 (略) 要对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切实将高质量的申报书推荐至学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略)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项目完成系统在线填报。
2、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院系)。
②《 (略) 申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略) 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 (略) (略) 项目申报汇总表)。
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④《 (略) 2023 年度内蒙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份。
3、市科技、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同意推荐的项目,由市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向自治区推荐上报。
4.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①**日16点前
申报人完成系统中申请书的提交, (略) 完成形式审查工作,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材料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略) 和自治区两个汇总表)。
②**-21日
学校完成申报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③**-23日
(略) 提交推荐项目的申请书、形式审查表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④**日
学校将申报 (略) 科技局,申报工作结束。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席海灵
联系电话:*,*
报送地址:立德楼405室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3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3:自然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自然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申报书
附件5:自然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6:自然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7:自然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申报书
附件8: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9: (略) 申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略) 科研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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